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竞赛工作计划,我中心计划于11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2024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教育竞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三)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扫描件,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,不能提供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(四)所有参赛人员,包括领队、教练、学生必须在赛前办理比赛期间有效的“人身意外伤害险”保额不低于25万元,费用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,旅游意外险无效。
(五)凡弄虚作假、虚报年龄、冒名顶替参赛者,一经查明立即取消全队相关场次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,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。
(三)每个参赛单位必须设1名领队,负责与赛事组委会的联络工作,并对本队在赛事期间的各项工作及人员安全负责。
(四)每支参赛队报名时可增报2名替补队员(需备注说明),报到时进行最后的更换和确认,不在替补名单上的运动员一律不接受更换。
1.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应加强队员健康安全管理,如发现特殊情况,应及时主动向赛事主、承办单位汇报。
2.所有参赛人员,包括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必须阅读、打印填写《参赛承诺书》(附件3),报到时提交大会报到处。
1.请各单位登录网站选择《2024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教育竞赛》进行赛事报名,并对报名资料的线.在报名网站下载《参赛报名表》,填写、打印、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,于2024年11月18日13:00前和以下文件的电子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网站,接受赛事组委会审核。
3.上传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500M,必须确保清晰便于识别,资料不清晰、不齐全、不合格者禁止参赛。
4.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3:00截止报名,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信息更改。
4.赛事组委会承担裁判员参赛相关的差旅费、食宿费、劳务费,请裁判员按照购票标准自行购买往返票,并凭票报销,购票应通过正规渠道,尽早购票并选择最低折扣票。
5.以上资料不齐全、不合格者禁止参赛,核验合格者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取竞赛资料。
2.根据个人有效竞赛成绩,取得有效成绩人数的15%颁发一等奖证书、20%颁发二等奖证书、25%颁发三等奖证书、其余颁发参与奖证书,当获奖人数比例计算为非整数时自动进位计算。
(二)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团体成绩前六名,颁发证书,团体成绩前三名同时授予奖杯。各项目团体成绩排定要求及办法详见《2024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教育竞赛竞赛规则》。
(三)各项目各组别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人的个人赛项目,运动员不分男女按年龄和项目进行合并参赛,如仍不满8人则列为展示项目,不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(四)对于违反竞赛纪律、规定,比赛结束后不离场,未遵守比赛秩序的运动员,取消本场比赛成绩,视其犯规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并于当日比赛结束后在竞赛群中通报。
(五)原则上每个参赛开云电竞单位有一名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,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推荐,被推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本次赛事带队参赛领队或教练员。
(六)对于违规、未遵守比赛秩序的领队、教练员,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,视其犯规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并于当日比赛结束后在竞赛群中通报。
(七)请各参赛单位填写打印《2024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教育竞赛优秀辅导员推荐表》(附件4)加盖公章后,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赛事组委会邮箱,过期不再受理。
(二)已报名参赛人员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被列入赛事活动不诚信名单,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全国电子制作比赛参赛资格。
(三)已报到运动员因故不能参赛时,必须在比赛前一天由领队或教练向项目裁判长递交书面说明,确认该运动员弃赛。
(四)各参赛队应认真学习竞赛管理相关规定,领队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,无依据者不得申诉。
(五)运动员必须使用划刻垫板,防止比赛时对桌椅、桌布造成损坏,如造成损坏的运动员须进行赔偿。
(六)竞赛及训练所用电池、工具等器材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并对其安全负责,所有竞赛器材必须符合《2024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教育竞赛竞赛规则》相关规定。
(七)比赛开始前,如遇突发情况或赛期限制等原因,组委会有权对竞赛办法进行修订。比赛过程中,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,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,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现场情况临时调整竞赛时间、赛制、轮次或取消比赛。
(九)参赛人员所提供资料仅限用于本比赛相关事项,赛事组委会将对资料严格保密。
(十)赛事组委会有权使用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和训练中的肖像,用于赛事宣传。